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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将莫邪带来的困惑(1 / 1)

妖妖在查看古籍中,产生了许多疑惑:

1:有名字的剑肯定是好剑。制式武器都是没有名字的,一般货和大众货肯定是没有名字的。古籍里留下名字的剑,肯定是好剑,并且古剑都是用剑匣,不用剑鞘。为什么古剑都用剑匣不用剑鞘?剑匣与剑鞘是两样物品,剑匣是把整把剑都包裹在里面,而剑鞘只是把剑刃包裹在里面。剑匣很不好携带,使用也不方便;而剑鞘就挂在腰边,携带方便,使用也方便。古人不懂?不可能!用2块竹片就可以做成一个剑鞘。真是怪哉?名剑就是要全身藏起来不给你看?什么东西不能暴露在大众眼目之下?

妖妖认为:“名剑贵重,要慎重保存,不能经常暴露在空气中;而身上佩戴的一般武器就没有那么讲究,能用就可以,所以用剑鞘包裹剑刃,方便使用,使其不伤人就可以。一句话,普通货嘛,可以经常抽拔。”

2:古籍中有名的武器,剑最多,匕首少,其它类的武器几乎没有。剑具有刺,切割,劈砍的功能,但是刺不如枪类和戟类武器,劈砍不如刀类,更不要说斧类武器了。妖妖对佩剑表示尊贵身份的看法嗤之以鼻,老子就是要背把灵锤在身上你能咋的。

妖妖认为:“古人对武器的形制不做要求?还是习惯使然?”

3:古籍中对名剑的制作材料一笔带过,不是不能分辨是什么材料制作,是青铜制还是铁制,肉眼就能发现不同,对于铸锻师来讲,用手指敲敲剑身,听声音也能辨别制作材料。并且基本也不对名剑的形制做说明;很少的书籍对名剑的形制做描述,描述用的词也很少,基本是一笔带过;而是对名剑的特性大费笔墨来描述。

用现在的评价标准来看,剑的原料一样,制作工艺一样,后处理工艺一样,剑就没有什么区别,最多就是形制或者样子不一样。现在的评价标准,不用剑的特性来描述剑,是用锋利,韧性,硬度来描述剑。

评价好剑的标准,古今差异怎么那么大?

是不会看!对于这把剑与那把剑在特性上有什么不同,现代人根本看不懂。

《列子.汤问》:“孔周曰:‘吾有三剑;惟子所择。一曰含光,视不可见,运之不知其所触,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二曰承影,味爽之交,日夕昏有之际,北面察之,淡炎焉若有物存,莫有其状。其触物也,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见。三曰宵练,方昼则见影不见光,方夜则见方而不见形。其触物也,骜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

这三把剑都不讲材料,形制,只讲特性。

剑名含光。特性:视不可见,运之不知其所触,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

剑名承影。特性:味爽之交,日夕昏有之际,北面察之,淡炎焉若有物存,莫有其状。其触物也,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见。

剑名宵练。特性:方昼则见影不见光,方夜则见方而不见形。其触物也,骜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

4:作为一个高级铸锻师,所掌握的铸锻技艺已经成熟稳定。不可能花几年时间才铸锻几把剑,这些时间花费在哪里去了?寻找原料?寻找铸锻的环境?材料不能销熔?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第四):干将作剑,来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伺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于是干将不知其由。莫耶曰:“子以善为剑闻于王,使子作剑,三月不成,其有意乎?“干将曰:“吾不知其理也。“莫耶曰:“夫神物之化,须人而成,今夫子作剑,得无得其人而后成乎?“干将曰:“昔吾师作冶,金铁之类不销,夫妻俱入冶炉中,然后成物。至今后世,即山作冶,麻绖葌服,然后敢铸金于山。今吾作剑不变化者,其若斯耶?“莫耶曰:“师知烁身以成物,吾何难哉!“于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于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作龟文,阴作漫理。

“来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夫神物之化,须人而成”这2句说明制作宝剑的原材料,应该是铁矿石,只是铁矿石有很多种,没有具体说明是一种。还用了“神物之化”意思这材料不是常见的铁矿石。

“金铁之精不销沦流”遇到原材料不能销熔的困难。

“昔吾师作冶,金铁之类不销,夫妻俱入冶炉中”这是解决办法。

“于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于炉中”有2种解释。第1种解释,干将妻把毛发和指甲剪断,投入冶炉中;这里投入的是干将妻莫邪的毛发和指甲。第2种解释,干将妻修剪自己身上的毛发和指甲,就是整洁自己后,投身于冶炉中;这里投入冶炉中的是干将妻莫邪自己。妖妖心想:“第2种解释要符合上下文的意思一些。”

妖妖感到迷惑的地方是:

1:干将和莫邪2柄剑的重量加起来不会超过10斤。就算50斤原料制作的吧。任何一个矿区也不可能只开采50斤的原料矿石。这原料矿石这么难得?究竟是什么矿石?

2:“夫妻俱入冶炉中,然后成物”:有人说是因为人的脂肪燃烧可以提高冶炉的温度;有人说是因为人体含有某些杂质可以降低铁熔化的温度。妖妖才不相信这些鬼话。那个时代,人命不值钱,要祭祀可以选2个童男童女;要脂肪可以选2个胖子;要人体的杂质可以到牢房选几个死囚来。这是为君王铸剑,要几个童男童女和死囚还不容易,犯得着自己夫妻一起投入冶炉中,留下自己的父母,子女和弟子独自悲伤。

3:“昔吾师作冶,金铁之类不销,夫妻俱入冶炉中,然后成物”;莫邪的父母都投入到冶炉中,然后剑成。说明有人接手把销熔的合金液体铸锻成宝剑,这人是谁,没有说明;可能是莫邪也可能是莫邪的师兄弟。并且接手的这人铸锻技艺不差,不会次于莫邪的父母;莫邪的父母才会放心的祭炉,不但心销熔的合金液体会被铸锻成废剑。

“这些疑惑只有留待以后解决。”妖妖心想。妖妖突然灵光一闪:“难道是.....”

《晋书·张华传》:

初,吴之未灭也,斗牛之间常有紫气,道术者皆以吴方强盛,未可图也,惟华以为不然。①及吴平之后,紫气愈明。②华闻豫章人雷焕妙达纬象,乃要焕宿,屏人曰:“可共寻天文,知将来吉凶。”③因登楼仰观,焕曰:“仆察之久矣,惟斗牛之间颇有异气。”华曰:“是何祥也?”焕曰:“宝剑之精,上彻于天耳。”④华曰:“君言得之。吾少时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位登三事,当得宝剑佩之。斯言岂效与!”⑤因问曰:“在何郡?”焕曰:“在豫章丰城。”⑥华曰:“欲屈君为宰,密共寻之,可乎?”焕许之。华大喜,即补焕为丰城令。⑦焕到县,掘狱屋基,入地四丈余,得一石函,光气非常,中有双剑,并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⑧其夕,斗牛间气不复见焉。⑨焕以南昌西山北岩下土以拭剑,光芒艳发。大盆盛水,置剑其上,视之者精芒炫目。遣使送一剑并土与华,留一自佩。⑩或谓焕曰:“得两送一,张公岂可欺乎?”焕曰:“本朝将乱,张公当受其祸。此剑当系徐君墓树耳。灵异之物,终当化去,不永为人服也。”⑪华得剑,宝爱之,常置坐侧。华以南昌土不如华阴赤土,报焕书曰:“详观剑文,乃干将也,莫邪何复不至?虽然,天生神物,终当合耳。”因以华阴土一斤致焕。焕更以拭剑,倍益精明。⑫华诛,失剑所在。⑬焕卒,子华为州从事,持剑行经延平津,剑忽于腰间跃出堕水,使人没水取之,不见剑,但见两龙各长数丈,蟠萦有文章,没者惧而反。须臾光彩照水,波浪惊沸,于是失剑。⑭华叹曰:“先君化去之言,张公终合之论,此其验乎!”华之博物多此类,不可详载焉。⑮

①“斗牛之间常有紫气”:二十八宿中的斗宿和牛宿.斗宿:北斗七星。紫气:紫色云气。古代以为祥瑞之气。附会为帝王、圣贤等出现的预兆。

全句:在斗宿与牛宿之间有紫气,会观天象的人都认为:吴国强盛,不能兴兵攻打吴国,只有张华认为这个紫气不代表吴国强盛,是别的原因引起的。

②吴国被灭后,紫气更加明显,说明紫气跟吴国强盛无关,证明张华的看法正确。(吴国强盛就不会被灭)

③张华邀请精通天象的豫章人雷焕来判断这个紫气代表什么。

④雷焕观察了很久,说:这个紫气是宝剑发出来的。

⑤张华想起小的时候,有会相面的人告诉自己:自己六十岁的时候会得到宝剑佩戴。

⑥雷焕说这宝剑在豫章丰城。

⑦张华任命雷焕为豫章丰城的县令。(近水楼台先得月,假公济私,以工作为名实际上是找寻宝剑)

⑧雷焕在豫章丰城挖开十多米深的房屋地基,得到“石函,光气非常,中有双剑,并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

⑨宝剑取出来后,斗宿与牛宿之间的紫气就消失。证明紫气确实是这两把宝剑发出的。

⑩雷焕得剑后,用“南昌西山北岩下土以拭剑,”证明这两把剑确实不是凡品。一把送张华,自己留一把。

⑪雷焕说:“张华会死于兵变。“灵异之物,终当化去,不永为人服也。”宝剑失去主人,终归会消失,不会给非主人佩戴。”

⑫张华得到宝剑,经过长时间的琢磨,认出此剑“乃干将也”;应该还有莫邪。“莫邪何复不至?虽然,天生神物,终当合耳。”干将和莫邪终会相会。

⑬张华被杀后,干将就消失了。

⑭雷焕的儿子雷华在延平津失去莫邪。干将和莫邪终归相会。

⑮雷焕和张华的预言得到验证。

妖妖认为:“干将与莫邪消失千余年后,再次重现江湖十余年后,又消失了。这些名剑是不是隔一段时间就要出现在人世间,溜达一圈?就像修炼者一样,隔一段时间就要出深山老林到人世间溜达一圈,进行所谓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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