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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快意恩仇(1 / 1)

其他围观众人的资历都没有到能评论女马锅头的地步,只得在那看着女马锅头这一辈人成长起来的花甲老赶马人的啧啧赞叹中,屏住呼吸静静观察着阿九妹的动作。

她背着卷成一团的麻绳,像之前那年轻汉子一般,到吊着攀上溜索。因为年龄的缘故,她的体力和耐力都不如年轻人,于是,她选择了更为稳妥的爬两步,歇一次呼吸的节奏。事实证明她的判断力很准。只见她一溜烟的工夫,已经平稳快捷地攀过了河心,径直朝对岸爬去。

就在大家都在为她娴熟的动作感叹时,女马锅头已经接近爬完全程。只是,她身后拖着的麻绳也越来越沉重,在江风猛力的摇曳下,狠命地把她往底下拽。

“糟糕!她吃不住劲儿了!”那年长的马脚子最先看出了端倪,但任凭他把烟袋子甩来甩去也无济于事。

“阿娘!”

“小心啊!”

这头,那两名精壮的年轻人也随即看出了问题,感觉那女马锅头有些体力不支,急得喊了出来。没想到,他们居然是那中年女赶马人的孩子。不过,干赶马这一行的,有时候也会收养一些举目无亲,无家可归的人作为义子,只不知他两个是哪一种情况了。

“快稳住木桩!”看到情况不妙,鉴于之前的情形,看到江风骤起,我急忙招呼众人提起稳住固定溜索的木桩。话音刚落,疾风已经杀到,须臾间就扯动了那木桩翘向一边,眼看就像破土而出。

众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女马锅头看,哪里注意到这点,若不是莎伦眼疾手快,以巨力稳住木桩,那两位年轻的赶马人哪里还来得及荷土渗水夯实土基。

而索桥对面,经验老到的格桑大叔早看预见到了险情,一边指挥着大家稳住木桩,一边果断地迎风跑出一条套索,稳稳地抛到了女马锅头身前,被看得真切的她伸手抓住,随即一绕,套在了自己腋下。

“拉!”隔着一条江,我们这边都听到了格桑大叔心急火燎的声音。

众人齐心协力下,那力竭的女马锅头阿九妹终于安全着陆,被大家合力拉到了对岸,而接过她肩头粗长麻绳的格桑大叔,也手脚麻利地把绳头绕空闲的那根木桩团了三圈,结好了绳扣。

在两个马帮的通力合作之下,我们最终以牺牲一人,损失两人份的货物的代价,有惊无险地修复了年久失修,陡然断裂的渡口溜索。

马队全部渡过大江时,暮色正好完全降临,不一会,四周已经被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吞没,众人只得点起火石,在火光的映照下,寻着若隐若现的石板路往坡底拐去。

在崖底的背风处扎营露宿时,两个马帮队就混合在了一处。看样子,两个马锅头,以及马队里的主要成员都互相熟识,彼此也没有太多避讳。阿九妹的队伍是从北边过来的,目的地跟东游的我们一样,也是那时还被称做南诏的大理。

白鹿男孩在格桑大叔的介绍下,被跟罗荃一起的僧人们领走了。他几个听我说起“神谕”相关的事情后,居然对男孩百般呵护,连众人看到就眼馋的精细食物都毫不吝啬地拿了出来。男孩也是一脸孩子气,一见到好吃的,竟然把我和莎伦忘得一干二净,扭过头就不理我们了。

呵呵,这就是孩子。即便真是先神眷顾又如何,起码觉醒前还是和凡人一样俗气。

跟我们窝在同一堆篝火的人里面也有方才那救下受困江心马脚子的年轻赶马人。他是阿九妹那边的人,却很自来熟地跟我们这边的何姓小哥笑着搭讪,不一会就跟大家伙儿打成了一片。

小伙叫“火娃”,还真是阿九妹的养子,他称呼阿九妹为“阿娘”,跟那另一个叫水娃的小子一样。听他说,水娃可是阿九妹的亲生儿子,但女马锅头对两个都是一视同仁,教给他们的本事和分到手的吃的也都没有什么区别。

至于说取“水火”儿子作为名字,我估计原因主要是赶马人们大多没有什么文化,只是觉得赶马的活儿就像赴汤蹈火一般,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因此取个好记好叫的“贱名字”,反倒是简洁实用。

话说那火娃,看到静静地坐在我身边,身形丰满壮硕,金发碧眼的莎伦,倒是当真有几分好奇,只目不转睛地隔着篝火盯着我们这个方向看。我和莎伦到也没觉什么,倒是把那何姓小伙惹得面子上挂不住,忍不住用手肘子拐了拐他。

说实话,这古道马帮路的包容性其实很强,强到出乎了我们预料。本来我和莎伦一开始混入队伍的时候,还整天担心着万一她金发碧眼白皮肤的真面目曝光后如何圆谎,哪知真露脸后,同行的旁人们只是象征性地看了一眼,竟都没有多话。

连那掌舵的马锅头格桑大叔,也只是随便问了问我们基本的来历,然后用鹰隼般的眼神扫视了我们一眼,就不再搭理。我估计,他那看似骇人地审视,无非是用他淳朴的本能,分辨下我们是否有害人之心。如果没有的话,那有钱大家赚,管你出身哪里,家乡何处。

这一点,到还真跟沟通欧亚文化交流的丝绸之路不谋而合。难怪,多年后的现世,但凡做这一方研究的学者,都会有意无意地把两条文化长廊进行比较,并亲切的称呼茶马古道,为穿梭在大西南和青藏高原的“另一条丝绸之路”。

所以,看到那火娃盯着那外国大妞莎伦猛看,我只道他没见过世面。或许,等他某天跟着阿九妹走到拉萨,如同何姓小哥那般见过那些皮肤黄黑的“印度阿三”朋友们后,他估计也会对世界上其他人种多一分宽容,而少一些好奇。

“喂喂,你这后生娃儿!可别盯着人家看了!这可是李家哥哥的媳妇儿,虽然是来自西域,稀奇了点,但终究是有主的妞儿了,你在这样我告诉你阿娘了!”

何家小哥见那一脸顽皮的火娃还是那样傻呵呵,笑嘻嘻地偷看,忍不住抬高了嗓门。在他和一众同伴眼里,估计与我形影不离的莎伦,已经被默认为了我的女人。

“告诉你的去!我娘说了,我已经到了怀春的年纪,这种事情她可不会管我。”那火娃也真是逗比,见何家小哥搬出他娘压他,还真是倔驴走下坡——一犟到底了。

他两个说的都是夹杂方言的土话,莎伦听不大懂,只道是在夸她,自然没太在意,只是默默地烤热两个糌粑,递给我一个,然后就着从阿九妹马帮那边换来的烧酒,一口酒一口粑粑,吃得还蛮自在。

“呵呵……”我见她没意识到那小伙看上她了,也无心解释,顺手接过糌粑,也是心不在焉地一边听着火娃和何姓小哥斗嘴扯皮,一边啃吃着嘴里的干粮,若有所思。

算上跟随马帮走上古道的这个把月时间,我们被那诡异的十二面铜镜扯到这个陌生的时空已经接近半年了,罗荃那条线索就在眼前,却迟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发现。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拨开云雾,看清谜团,找到回归现世的方法。想想,心情还真是有点夹杂着惆怅和疲惫的复杂。

所幸,一路上,被牵扯其中的莎伦倒是一直默默辅助和支援着我。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所做的决定到底是对是错,她都不问细枝末节地支持,如此想来还颇有些难得。

以前只是把她当作同样从现世穿越到此的时之旅人,偶尔又因为她极地女武神血统的关系把她当做扫清障碍的战力,只是从未把她看成伴侣的候选。若非何家小哥提起,心底传统的我还真没想到在外人看来,我和她还有这层关系。

如此一想,我还当真借着酒劲偷瞄了一眼莎伦。虽然她的脸庞还是外国人那般棱角分明,但仔细一瞧,还真算得上肤白貌美,再加上那先天的丰满体态以及好生养的婀娜身姿,倒还的确有点让人想入非非。

这时候,吃完手里干粮的莎伦正好无所事事,又听不懂周围糙汉子们的土话,见我看她,也是不经意地朝我挑眉一笑。霎那间,她眼中稍纵即逝的惶恐竟被我这一双肉眼毫无遗漏地捕捉了下来——

原来,这粗中有细的大妞也会惊慌?!看来,莎伦这家伙,除了火爆的身材,也还是有很女人的地方的嘛。

想到这里,我再看到她在有些醉意的众人肆无忌惮的调侃下听不懂而又有些通其意的尴尬神情时,却怎么也坐不住了,只得一伸手把她搂在了怀里,拉到一边去了。

看到我这般宣告主权似的举动,那些年轻的马脚子也纷纷意识到行为有些越界,明显收敛了一些,即便是那有点嚣张的火娃,也被明察秋毫,鹰一般用视线扫过这团篝火的阿九妹厉声叫了回去。

别人只当她管束自己的孩子,只有我清楚地瞟见,阿九妹的目光定格的原因,竟是我不经意间露出的手腕上,那个象征了面茨姆祝福的水形印记。

这走马不同于走江湖,快意恩仇,好勇斗狠者固然有,但这种人往往只会一时得意,仗势欺人过后,却常常在落入险地的时候无人伸出援手,而在多如牛毛的各种天险里死无葬身之地。

因此,活下来的人,不一定是最强大的,但一定是人缘最好的。阿九妹的马帮队,就是典型。

据老马脚子说,她的马队远不是规模最大的,但绝对是最受古道上各路人马欢迎的。为何?就是因为她的队伍走马时,只要见到有马队遇险打响唿哨,无一例外都是第一时间赶到施救的,就像今天这样。

有时候人将心比心很简单,但真正能做得就很难。正因如此,她的队伍在这一路上威望很高,业内也有人不服气的,但遇险后被她救助过几次,就只能自惭形秽了。更有意思的是,她帮忙从不要回报,被别人逼急了,她也只提出过一种要求:

“等遇到别人需呀帮助时,救助一次,便还了我的人情了。”古道上如是流传,一传就是三十年。

见我抬头看阿九妹坐在高处,和格桑大叔举杯豪饮,旁边的水火二娃毕恭毕敬,那何姓小哥忍不住搭话道:“她还真是个活着的传奇啊。”

何姓小哥的父辈,乃至爷爷辈跑马时,她就已经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了。寻墓东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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