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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浅谈“堪舆风水”和“子平命术” 四时(1 / 1)

四时,指一年之中的春、夏、秋、冬四季。干支五行之学是古代命学中的基础理论,其在运用时往往要和四时五方的观念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才能算出一个人的命禄。

命理学认为五行在一年四时中更有旺(当令)、相(我生)、休(生我)、囚(克我)、死(我克)之别。旺,即旺盛;相,取宰相之意,指次旺;休,即退休;囚,如人之被囚,势更衰落;死,即为全灭。

春: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

夏: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

秋: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

冬: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四季(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上述的意思,以春季为例可见:春季木为当令之时,处于旺盛状态;火为木所生,故次旺;木为水所生,木已长,水即可退休;金本克木,然木当旺,金失作用,故被囚;土为木所克,木当时,故被克死。

应用起来,一个人若是生在春季,干支五行若以木为主,便是得时;若以金为主,便被囚,谓之失时。

由此出发,星命学家总结出一套五行在四时宜忌的规律,算命时,将一个人的出生时辰与之对照,合宜者即为吉命,犯忌者则为凶厄之命。

另注: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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