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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兵临城下(1 / 2)

“可我不是匈奴人,我是汉人!”

赵破奴怒视赵信。

“我是九原郡出身,是真真正正的边郡汉人!”

赵信失笑:“哦,那你现在回去大汉,看他们收你吗?”

赵破奴噎住,沉默不语。

他原本是九原郡出身的边民,属于庶民而非良家子,少年时因为打架斗殴被抓了起来。

本来边郡地区民风尚武,不分男女人人都会骑马弯弓,脾气也往往都暴躁些。

几个半大少年火气上来了,互相莽上几招根本就是寻常事!

只要没出人命,别说官府了,就是家长也不管的!

也是他运气不好。

那时刚巧恰逢新太守上任,是个有名的酷吏,据说是在朝中得罪人太多又失去圣宠,才被发配到边郡当了太守。

汉武一朝,类似的例子不要太多。

酷吏就任地方主官,那第一把火往往不是简单的烧一烧,那非把一部分家伙彻底烧焦不可。

赵破奴不幸就属于这一批!

仅仅只是打了场群架,双方动刀动枪,可最严重的也就是划伤而已,放在平常,根本不是事儿!

结果当时,却要被罚做城旦一辈子!

那是什么概念?

这么说吧,但凡被罚做城旦的囚犯,就没有一个能活过一年的!

碰到心黑点的上司,一个月都不定能活下来!

一辈子?

那根本就是辛辛苦苦直到累死,这种判罚的囚犯,不管是监工还是同僚都不会把你当人看!

反正死了也白死!

赵破奴没办法,只能憋着一口气逃了。

边郡子弟要逃往,往往都是朝北逃出大汉的管辖地带,进入匈奴境内。

然后要么被匈奴人抓住做羊奴,要么等到下一次匈奴犯边之后,随便找个被全部屠了的里寨的人做伪装身份,重新编入户籍。

这两种都属于运气好。

运气不好的,茫茫草原之上,无数死法等着你!

就算侥幸没死,沦落成草原野人之后,和野兽也就没什么两样了。

赵破奴就属于运气好又差了那么点意思的。

这小子道德底线挺高,宁愿忍饥挨饿也不愿打劫里寨,更不愿做顶替死人身份的事儿。

只好孤身一人在草原上打猎,偶尔去小型部落里偷点东西。

最后还是没能躲过,在一次打猎时被赵信亲手抓住!

当时赵信刚刚重归匈奴,被伊稚斜封为自次王,并给了几百个匈奴部落和上千个附属部落作为赵信的“封地”。

赵信志得意满的同时,又急缺能够信任的心腹。

正巧发现赵破奴身手不错,是把骑射的好手,在打仗上居然也有那么点天赋。

又是孤身一人,在草原上无依无靠,于是干脆将其收为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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