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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决定去美资外企(1 / 1)

从三亚回来,看看没有几天了,赵慕慈便消停下来,跟May吃吃下午茶,一边着手准备入职美资外企上班的事情。

选择这家企业而不是另一家国内公司,或者另一家与智诚同等规模、声誉实力不相上下的律所,她是考虑了很久,也纠结了很久的。律所肯定是不愿意去了,毕竟干了这么多年,大约心里也倦怠了。更何况Julia也建议她去企业做一做,所以在选择给出简历的时候,她更多的投向了各大外企和国内的大中型公司。

这两家公司,光从薪酬福利条件、企业文化这些方面来看,大多数人会优先选择美资外企。洋气福利好,大约还不用加班,跟赵慕慈之前在律所的文化氛围大约也匹配的上。

但是她顾虑了很久。因为到这家美资外企,不是去做法务总监,而是去做合规总监。

一开始猎头推过来的时候,职位名称是高级法务经理。赵慕慈觉得这个职位对应的薪酬福利大约也不会到她想要的那个水平,于是便不太想聊下去。猎头却建议可以一试,这家公司并没有锁定预算,如果候选人真的很棒,升级薪酬待遇和职位头衔都是有可能的。听猎头这么说,她便给了简历,毕竟也不指着这一家,也就存着一个试一试的打算。

后来简历被选中,初面过之后,HR引着她到了法务VP(VicePresident,副总裁)办公室。约莫十个平米左右的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位烫着短发,带着眼镜的女士。

看见赵慕慈进来,女士站起来跟她握手,自我介绍说自己是该美资外企中国区负责法务合规事务的副总裁,可以叫她Grace。Grace讲话透着一股台湾腔,她自称一开始在律所,后来在一家台湾企业工作多年,拥有三个Master学位。并且大谈自己如何在七八个月身孕的时候坚持去考试。整个自我介绍听下来,不像是她在面赵慕慈,倒像是赵慕慈在面她一般。

赵慕慈看着她的眼睛,不停点头,表示自己有在专注聆听,注意力却悄悄的穿过她脸上那副略略嫌大的棕色花边眼镜和台湾腔,发现她藏在眼镜下面的这张脸皮肤粗糙红肿,整体视觉感官也令人忍不住在心里发出“好丑”的感叹。意识到自己竟然对面试官生出这样的评判,赵慕慈立时警觉,担心对方觉擦到她这个想法,便立刻将注意力集中在她的话语上。

听完她获得丰硕学历的艰苦奋斗历程,以及之前的丰富从业经验,赵慕慈顿时心生敬意,觉得人不可貌相,能做到这个位置还是不简单的。于是发自内心的对她讲:“您真是了不起!”

Grace显然很受用,或许她讲这一大段就是为了赢得对方的尊重和敬佩,为下面的谈话打下基础。

之后两人便进入面试流程。Grace对于赵慕慈的从业履历似乎也很欣赏,两人用英语交谈了一阵之后转回中文,Grace一边讲述,一边给她画了一张法务合规部的组织架构图,告诉她要应聘的这个职位base在哪里,上下级人员配置,以及她将要发挥的一个功能和职责。

由于这家美资外企进入中国已有些年头,属于当时最早一批进入中国的外企之一,只是名头听起来却不像其他外企那么响亮。后来赵慕慈接受OFFER之后,根据HR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留意到该外企和一堆耳熟能详的外企名字一起作为该医院的合作客户挂在墙上,内心愈发确认了这一点。

这家美资外企办公区位于位于静安区的一处商务大厦中,在周边拥有两个主要工厂,并且全国各地设有无数的办事处,中国区近几年的营业额是全球各区域名列前茅的,所以一向受美国总部的重视,连带着中国区的法务合规事项也重要了起来,需要经常和美国总部法务部门进行沟通,所以对高管的英文能力和法律专业能力颇有要求,最好是有丰富涉外法律从业经验的人选,这一点明确的写在了招聘启事中,大约也是赵慕慈的简历能被选中的原因。

由于该外资企业经营业务在中国法律下属于需要严格监管和遵守众多部门法律和监管机构约束的行业,因此它的法务合规部特别的庞大,约莫有六七十号人。其中负责公司合规事项的合规组人数占到三四十,负责产品内在成分、标签说明、注册资料、价格等符合国家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法规注册组占了十数位,剩下的便是处理合同盖章、日常法律咨询、侵权维权事项及法律培训的常规法务组。

赵慕慈所应聘的这个高级法务经理,属于常规法务组的一个职位。该职位上面有一个法务总监,法务总监直接向Grace汇报,高级法务经理则直接向法务总监汇报。高级法务经理下面有一个法务经理,再下面有一个助理法务经理,往下还有一个法务主管,再往下便是数位法务专员。其他两个组,大致是也是类似的设置,合规组大约是因为事情较多的缘故,内部又分了三个小组。

听到这里,赵慕慈暗暗震惊,心想以往她的客户里面,有些客户的法务主管头衔基本上就能管一整个法务部门,到了这家企业里面,却成了仅高于法务专员的存在。于是她便有了一个体会,觉得谋求职位不能光看头衔。如今外企里面也全是中国人,中国人最好给人带高帽,有人一戴便忘乎所以,直接被骗了去,她可要警惕虚荣,保持清醒。

另一方面,这么多的层级、头衔和隶属关系,体现出一种阶梯式的组织架构,令人不由的想到“等级森严”这个严肃而带有颤抖效果的词汇。对比智诚律所中对律师相对比较简单的定位分级和扁平化的管理体系,这种等级森严的感觉就更明显了。

Grace并没有问她具体的专业上的问题,只是接着跟她讲到这个高级法务经理的职责,便是运用自身的专业,除了处理日常的法务事务之外,还需要对合规组进行法律事项上的一个支持。高级法务经理下面的这些人都向她汇报。

聊到法务总监这个职位上,Grace说目前还在招人,不久也会到位。赵慕慈听到这里,欲语还休,虽不方便说,面上却泄露了一些心中的想法。Grace看到,对她笑笑:“坐这个位子的人,我希望是在企业中做过相当一段时间,对企业内部的的法务事项比较了解的人。你刚从律所出来,暂时还不太合适。”

听她这样说,赵慕慈便笑一笑,不再接话。入职之后,她看到HR放出来的关于法务总监的招聘信息,其中一条是,在大型企业(五百人规模以上)从事法务工作超过十五年,男士优先。于是心想,原来Grace是觉得自己太年轻,或者这个岗位对她来说特别重要,所以要选经验丰富、老成持重的人担任。

面试结束不久,HR通过猎头联系她,说决定给她发OFFER,职级为高级法务经理。赵慕慈听下来,觉得这个高级法务经理的薪资福利待遇和她当初要求的差出不少,跟她的另一份已经到手的OFFER更是没法比。她建议HR再帮她争取一下,如果能给到她手中另一份OFFER的程度,她就会考虑倾向接这边。

于是便有了第二次面试。还是在Grace的办公室,她再一次拿出上次给她画的那张组织架构图,这一次跟她讲的是合规组的合规总监的职责和功能。赵慕慈听下来,似乎合规组日常的工作更偏业务方向。

想了想,她问道:“有没有可能我一半做合规一半做legal的事情?”

Grace想了一下,回道:“可以啊。你有法律经验,没道理不给你做。”

于是第二次OFFER便给出来了,赵慕慈去合规组做合规总监,直接向高级合规总监ura报告。薪资差不多给到赵慕慈要求的水平,算是三份OFFER中薪水最高的了。

作为她的直接汇报对象兼老板,ura并不是第二次面试的时候,在HR之后直接面她的人。当时她刚到公司,HR跟她聊没几句,便有人进来说,Grace等一下有事要出去,想先见候选人。于是连HR都没聊完,她便被直接带进了Grace办公室。

跟Grace聊完出来,她重新坐回会见室,等了大约五六分钟,进来一个女人坐在了她对面,自称是合规高级总监,名叫ura。ura个头挺高,身材偏瘦,皮肤略黑,齐肩短发披在肩头,走路却是大步流星的模样,衣着打扮也偏朴素休闲。

ura进门,一屁股坐在座位上,却不是正面对着赵慕慈,而是略微斜向一边的随性聊天模样。赵慕慈看见她进来,只知道是另一位面试官要来面她,于是开口问好,露出得体笑容。

但ura似乎却不是那么的开怀,看起来还有些困惑的样子。她这样讲:“Grace让你做合规总监的位子,我也是五分钟前刚知道。这个事情太意外了。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既然Grace希望你加入,那合规培训和教育这一块的事情,就由你来做吧。”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ura看起来像是忍痛舍了一块肉一般,无奈又不开心。赵慕慈那天下午见了许多人,除了两位HR和Grace之外,还有常规法务这边的两位经理和一位主管,以及合规那边的几位同事,当真是眼花缭乱,分不清谁是谁,谁在干嘛。所以ura这种无奈割肉的神情出现后,她不太明白,一时也还领会不到其中的意味;只觉得既然是来面她,又是合规高级总监的身份,那自然便是她的上级。所以想了想,她这样回答了:

“工作业务方面的事情,您的经验比我要丰富的多,对公司也更了解。具体的工作分配,我会全力配合您。如果有机会加入的话,希望能一起愉快共事。”

听了这话,ura反应过来,难得露出笑容。聊了没有几句,她便离开了。

后来HR又进来了。又聊几句,便结束了。

因为这些奇怪流程和工作上的不匹配,赵慕慈反复考量,难以决断。加上另外两份OFFER,尤其是国内科技公司的OFFER和这家公司从事的业务以及整个公司年轻、充满活力的氛围,对她也产生了一种吸引。犹豫不决之下,她跟May征求意见。May说道,如果是想修生养息,那就去外企,毕竟就算加班,也是有限的,到不了之前的程度。国内科技公司,固然是好,但处于发展初期,没准会比在律所还累人。

她又打电话回家跟父母说换工作的事情。爸爸还好,妈妈一听她换了工作,立时惊慌起来:“那等于是你现在没收入了?你在律所好好的干嘛要辞职?还辞了才跟我说?你现在一天要损失多少钱知道吗?算没算过?”

妈妈数学挺好。一想到女儿现在每天不上班,白白赚不到好多钱,她真是痛心疾首,恨不能取而代之。连带着对赵慕慈也多了许多埋怨和责怪,讲话也不加考虑起来。

赵慕慈闭闭眼,觉得没法聊了。虽然妈妈的思维一向如此直中要害,不顾别人感受,但她已经不能适应和接受了。在律所心痛晕倒的事情,她都没跟她说,因为她觉得她可能不会关心,更不会理解那意味着什么。相比较身体,赵慕慈坚持呆在律所,每个月领到“巨额”薪水好像才是她最关心的事情。

不过她还是温和的回答:“我已经有OFFER了,现在只是在考虑去哪家。”

于是便将三个OFFER的情况大致说一遍。

妈妈不管其他,只关心三家分别给多少钱。得知以后,她立刻给出判断:“当然去钱最多的那家啊!你也说了,是美资外企,美国人钱多,比较大方。还不用加班,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其他两个,一个加班累,一个钱给不上去。要我说,选美资外企。最佳选择。”

听她们这么说,赵慕慈觉得也很有道理。她一毕业就进了律所,从没有机会在公司做事。从业这许多年,以往的客户大多也都是外资居多,她受到影响,潜移默化的也认为外资企业就是看起来更高大上,更洋气,逼格更高。

于是乎,之前那些她觉得有些奇怪和顾虑的点都不重要了,她拒掉了另外两份OFFER,接了美资外企的,决定去做它的合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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