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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灯瞎火摸错人了(民工篇)(1 / 2)

梁钟站在衣柜前,头一次因为穿哪件衣服好犯了难。

白色的,会不会反衬得他很黑?

灰色的,颜色也太暗了,没气色。

绿色的,穿上了怕不是会像根大葱。

梁钟只穿了一条黑色平角裤,从穿衣镜里打量着自己的身材,好在他经常锻炼,没有多余的赘肉,平常还有除毛的习惯,所以皮肤光洁顺滑,肌肉线条也很流畅,腹部肌肉纹理分明,胸前饱满肉感十足。

他悄悄伸手戳了戳自己胸口的肌肉,一戳一个小坑,又很快回弹到原样。

明明是自己的身体,梁钟却觉得指尖和胸口都像被火烧一样烫得厉害,迅速冲进浴室打开了花洒。

花洒里喷出的水是冰凉的,梁钟身上的热度却丝毫不减,仅仅是想到叶逢春就在不远的楼下,只和他隔着一层地板,他的心口就像揣进了一个滚烫的火炉,把他整个人从里到外都要烤干了。

但是凉水多少让他冷静了点。

他开始思考叶逢春和其他两个人的关系。

她是叶梓的姑姑,不太像,但应该是真的。叶梓似乎很依赖她,想吸引她的注意,这是因为他比较缺爱。她肯定是个好姑姑,连叶梓这么古怪孤僻的性格都能包容。

但是她和温庆华,温庆华请她来家里吃饭,又特意支开他,也没有别人作陪,不像是普通朋友单纯叙旧……

梁钟突然想起来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金灿灿的,很是眼熟。

那是温庆华买的那部手机!他一开始以为是买给他的,后来就没了信,现在却在叶逢春手里。

梁钟就算再迟钝,也明白自己后爸也对叶逢春心存爱慕,并且都已经付诸行动了。

他的第一想法是,温庆华怎么敢?又怎么配?

虽然温庆华是个好人,这么多年一直对他很好,他打心眼里感激温庆华,也想过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他。可是,可是他都已经叁十多了啊,再过几年脸上的褶子都快能挤死蚊子了,怎么还会有这么不切实际、毫无自知之明的想法。

想着想着,梁钟的肩垮了下来

,因为相比温庆华,自己除了年轻也毫无优势,他厨艺一般,说话常常不过脑子,学习成绩也不如叶梓,只有体育好一些,可是叶逢春看着比他厉害多了。

从来无忧无虑的梁钟第一次感受到了深深的焦虑。

窗外的雨势不减反增。

温庆华看了眼雨势,提议说:“冒这么大的雨回去也不方便,要不然逢春姐你们就在这里过一夜吧,反正家里还有不少空房间。”

叶梓埋头扒着米饭,连一口菜也不夹,听见温庆华的话,左手在桌下悄悄拉了下叶逢春的衣摆。

他要回家,他一秒钟都不想在这里多呆。

叶逢春反握住他的手,她的大掌粗糙又暖和,裹着叶梓冰凉柔软的手像裹住了一只受了寒的幼鸽。她肆无忌惮地揉搓着他纤长的手指,指腹顺着他指缝内侧敏感的皮肤一寸寸摩挲,叶梓收不回手,只能紧张地并紧了桌下的双腿。

“好啊。”叶逢春很爽快地答应了。雨天的小路本来就难走,外面还冷得要死,她得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同意叶梓冒雨回家的想法。

在哪睡都是睡,她又不认床。

温庆华欣喜地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他很快收敛了表情,小心翼翼地看着叶逢春说:“那我,我待会就去收拾客房。”

虽然住一夜不能代表什么,但也说明她对他还没有那么排斥。

“收拾客房?爸,叶……阿姨要在咱们家住吗?”梁钟换完衣服从楼上下来,正好听见了她们的对话,露出的惊喜比温庆华还要夸张,本来就圆而亮的眼睛里亮光更甚,下最后一阶楼梯的时候险些崴了脚,他连忙抓住扶手稳住身形,发现叶逢春没注意他时悄悄松了口气。

温庆华抬头看向了自己的继子,发现他居然穿上了那件他平常过年都舍不得穿的,大红色的,短袖……球服,下身倒是没穿球裤,而是穿了一条紧身的黑色牛仔裤,连脚上的鞋都换上了他最喜欢的那双靴子。

温庆华眉头一跳,说不出的不自在。

晚饭过后,温庆华和梁钟收拾碗筷,叶逢春支使叶梓去帮忙,自己坐到了沙发上,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个体育频道看着。

电视上在重播一场很经典的足球比赛,当年叶逢春是在牢里和狱友们一起看的这场比赛的直播。

即使早就知道结果,一波叁折的比赛过程也依然看得人心潮起伏。

两队穿的球衣分别是红黄两色,黄队的前锋是个个头不高的寸头姑娘,速度快极了,她带着球一连绕过了两个红队的球员,对方后卫紧紧黏着她不让她出脚,但她还是抓住空隙打了一脚射门,球直直地朝球门边框奔去……

整个房间突然陷入了一片漆黑,电视机的声音也消失了,只有厨房那边传来一声响亮的碎裂声,不知道是谁打碎了只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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